QY球友会网站《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在“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领域,相比该清单(2021年版),没有变化。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第23 号令,全文发布《外 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1年版)》同时废止。
其中,第十一类大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下的第27条 规定,禁止外商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以及电影引进业务。
24、禁止投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制作业务。
25、禁止投资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
也就是说,《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4年版)》在“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领域,相比该清单(2021年版),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