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8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441,200股后的股本,即798,55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全体高管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单既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增补曹爱军先生、闫方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表决,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张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果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爱军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曹爱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曹爱军先生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爱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闫方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37,652,679.4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0,131,396.66元;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50%即四亿元,可以不再提取,本期实际计提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01,539,247.5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7,749,995,375.09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8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441,200股后的股本,即798,55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99,459,550.00元,不派送红股,不使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时,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的两个月内实施本次利润分配。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单既强先生、徐德辉先生、张伟先生、刘海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向高密市高兴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8.30%,利息按月结算。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立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维护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议案。
三、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监事唐立星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公司此次对外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向高密市高兴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4日(周三)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于2024年8月28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8.会议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2069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2.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进行确认(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线前到达本公司为有效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9月4日召开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4日,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向高密市高兴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8月22日,贷款年利率为8.20%,利息按月结算。详情请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近日,公司已收到高密市高兴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前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0.50亿元人民币,相应利息同时结清,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完结。
至此,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4.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4.64%,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5.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委托贷款对象:高密市高兴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兴水利”)
4.贷款及还款计划:本次委托贷款一笔发放,到期日为2025年8月14日。
7.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8.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委托贷款可能存在高兴水利届时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向高密市高兴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本次委托贷款一笔发放,到期日为2025年8月14日,贷款年利率为8.30%,利息按月结算。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当日,公司、高兴水利于潍坊高密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是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灌溉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管理;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化肥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水果种植;谷物种植;蔬菜种植;牲畜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经营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兴水利资产总额150,208.30万元,负债总额98,626.55万元,净资产51,581.7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613.16万元,净利润6,160.15万元。(以上数据经潍坊信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九)高兴水利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向高兴水利提供不超过0.5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截至本公告日,本金0.5亿元已归还,相应利息已结清。
2.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向高兴水利提供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9月24日,贷款年利率为8.30%,利息按月结算。
3.2023年11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向高兴水利提供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10月22日,贷款年利率为8.30%,利息按月结算。
除上述外,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未有对该对象提供其他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亦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十一)高兴水利无对外担保、无抵押、无诉讼与仲裁事项。经查询,高兴水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401,069.09万元,净资产2,782,663.9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72,082.33万元,净利润25,449.51万元。(以上数据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贷款及还款计划:本次委托贷款一笔发放,到期日为2025年8月14日。
(十)担保措施: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1.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计收罚息。
2.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计收罚息。
3.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借款人违约,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
(二)风险揭示:委托贷款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贷款和收益产生影响。
(一)市场风险控制:仅委托受托人发放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应对市场利率上扬而导致债权资产贬值风险。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水平。
2.对担保方华荣实业做充分尽调,并签署《保证合同》,华荣实业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操作风险控制:公司董事长为委托贷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此项委托贷款相关的协议、合同。
1.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对该笔委托贷款事项进行了审议。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贷款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及时跟踪,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委托贷款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报告风险控制: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投资者报告委托贷款项目相关信息。
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高密市高兴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高兴水利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同时华荣实业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风险较小。此次委托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5.2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5.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亿元与豪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济南豪迈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豪迈动力基金”),合伙企业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豪迈动力基金的存续期限为7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
2022年9月5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同意延长豪迈动力基金的存续期限至2023年9月6日(即存续期限由7年延长至8年),并签署合伙企业相关文件。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济南豪迈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023年8月29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同意延长豪迈动力基金的存续期限至2024年9月6日(即存续期限由8年延长至9年),并签署合伙企业相关文件。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济南豪迈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豪迈动力基金目前因部分项目仍未完成退出,在全面考虑合伙人利益的情况下,同时综合所持标的企业股份的退出进度,全体合伙人于2024年8月16日一致决定:同意延长豪迈动力基金的存续期限至2025年9月6日(即存续期限由9年延长至10年),并签署合伙企业相关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豪迈动力基金存续期限延长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本次延长豪迈动力基金存续期限相关事项符合实际运作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豪迈动力基金普通合伙人将结合市场情况有效地推动所投项目的退出及分配工作。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但由于政策、市场等风险的客观存在,无法完全规避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兼总经理单既强先生、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姚远先生、非独立董事王晓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工作变动,单既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席(召集人)职务。
因个人原因,姚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晓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姚远先生和王晓东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其辞职报告自提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单既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47,800股,姚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312股,王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0,800股,辞职后,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进行管理,单既强先生、姚远先生、王晓东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单既强先生、姚远先生、王晓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曹爱军先生(简历附后)和闫方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曹爱军先生和闫方清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表决,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张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果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爱军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曹爱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曹爱军先生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曹爱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闫方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曹爱军先生和闫方清先生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曹爱军先生:高级技师,毕业于天津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曾就职于高密农机厂。2002年3月加入公司,从事机床装配、轮胎模具的生产制造等工作,2004年起担任公司轮胎模具业务的管理工作,曾任车间主管、总调度、部长、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获授权国家专利6项,兼任山东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曹爱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6,150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闫方清先生: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专科学历,毕业于天津职业大学,曾就职于高密内燃机配件厂。2001年9月加入公司,从事机床相关的生产、技术研发、管理等工作,曾任机床事业部主管、部长、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8月起任山东豪迈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山东豪迈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闫方清先生拥有20余年的数控机床研发经验,荣获山东省劳动模范、潍坊市民营企业挂帅出征百强榜-新星企业家、潍坊市富民兴潍劳动奖章等荣誉,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
截至本公告日,闫方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1,840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79,800.00万元人民币。相关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调增与山东同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精密”)、山东豪迈精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山东豪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钢机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公司本次拟增加向精锻科技销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额度500.00万元;拟增加向同创精密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额度1,100.00万元;拟增加向精锻科技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额度300.00万元;拟增加向豪钢机械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额度1,500.00万元。其他类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仍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额度为准。
本次事项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61,299.40万元,本次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增加额度合计为3,400万元,审批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约为0.39%。
本年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预计累计额度为3,400万元,审批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约为0.3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4月,“高密同创气门芯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同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气门嘴、气门芯;生产水果醋、油灯、香花包、装饰盐、装饰油(以上不含食用品);机械加工;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货物进出口贸易。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同创精密总资产为12,245.29万元,净资产为8,607.33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976.75万元,净利润1,070.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同创精密总资产为12,676.41万元,净资产为9,373.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精密锻件、智能锻造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机械工程配套及安装;有色金属及合金锻压;机械加工;热处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精锻科技总资产为4,215.06万元,净资产为29.83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06.00万元,净利润-504.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精锻科技总资产为5,206.99万元,净资产为32.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数控机床制造;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销售;金属结构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有色金属铸造;密封件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金属结构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黑色金属铸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钢、铁冶炼;喷涂加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豪钢机械总资产为8,427.03万元,净资产为2,544.11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68.38万元,净利润-737.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豪钢机械总资产为8,518.34万元,净资产为23,53.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23%的股权,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同创精密32.03%的股权,对同创精密具有重大影响,结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创精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董事徐德辉先生同时担任豪钢机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豪钢机械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23%的股权,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山东荣泰感应科技有限公司46.67%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山东荣泰感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精锻科技100.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为精锻科技实际控制人,精锻科技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精锻科技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且财务状况和历史履约记录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存在的风险较低。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采用如下定价方式:关联方之间交易的价格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定价为参考标准,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签署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协议,相关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有利于公司生产、销售活动的稳定,实现公司持续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收入总量的提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董事会审议《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基于双方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各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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