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杨浦城管殷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巡查至本市国和路某号商铺时,听到“咕咕”叫声,遂入店执法检查,发现店铺角落里,饲养有一笼鸽子。
执法人员经向该店主询问,确认这些饲养的鸽子为食用肉鸽,非信鸽,存在在本市农村以外地区,饲养家禽家畜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店主当场处理上述肉鸽。
在处理过程中,店主辩称,上述肉鸽是因家中有人生病,需要食用鸽子予以进补,所以托人从乡下运一笼到上海,没打算售卖,为了新鲜食用,所以暂时饲养在店铺中。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告知其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立即进行了整改。
本市农村以外地区,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因教学、QY球友会官网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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