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球友会网站農業農村部昨天公布《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首次明確了33種家養畜禽種類,包括其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及配套系,是城鄉居民重要農畜產品供給的主要來源。據悉,《目錄》屬於畜禽養殖的正面清單,列入《目錄》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管理。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此次《目錄》中包括傳統畜禽17種,分別為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鴿、鵪鶉﹔特種畜禽16種,分別為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火雞、珍珠雞、雉雞、鷓鴣、番鴨、綠頭鴨、鴕鳥、鴯鹋、水貂(非食用)、銀狐(非食用)、北極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農業農村部表示,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和畜牧法有關規定,農業農村部以兩次全國性畜禽遺傳資源調查成果為基礎,先后征求了36個中央和國家機關、各省級人民政府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產業界專家學者意見,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過多輪修改和科學論証,形成了此次公布的《目錄》。
農業農村部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加強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利用和品種創新,規范畜禽生產經營管理,強化技術指導和服務,嚴格種畜禽及動物衛生監督,加快畜禽種業和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確保畜禽產品供給和質量安全。
在此次《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制定過程中,有關狗是否列入《目錄》是很多人關注的焦點,農業農村部昨天表示,在目錄征求意見中,大多數贊成狗不列入《目錄》。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狗的馴化歷史悠久,過去主要是看家護院與狩獵放牧﹔現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樣化,體現為寵物陪伴、搜救警用、陪護導盲等功能,與人類的關系更加密切。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的家畜家禽中沒有狗,國際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如韓國《畜產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
同時還應看到,隨著時代進步,人們的文明理念和飲食習慣在不斷變化,一些關於狗的傳統習俗也會發生改變。《目錄》屬於正面清單,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狗雖沒有列入《目錄》,但也不屬於野生動物,並不意味著不能養。
據悉,對於狗的管理,有關部門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經驗和做法,出台了限養、登記、強制免疫等制度規定。今后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在聽取各方意見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實現規范管理。
在《目錄》征求意見過程中,還有一些建議將黑斑蛙、棘胸蛙、林蛙、虎紋蛙等蛙類列入,但此次公布的《目錄》並未涉及蛙類。對此,農業農村部相關人士解釋,蛙類是兩棲動物,不屬於家畜家禽范疇,因此不能列入《目錄》。
此外,在《目錄》征求意見過程中,各地反映部分蛙類存在交叉管理問題,要求明確蛙類管理劃分。為此,農業農村部與國家林草局多次組織專家研究論証,明確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由農業農村(漁業)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下一步,兩部門將根據上述劃分適時調整相關名錄,並指導各地主管部門推進地方相關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調整。關於虎紋蛙,農業農村部將和林草局根據專家論証意見,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調整時予以明確。據了解 ,除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捕撈相關蛙類野生資源。
針對一些養殖戶提出希望對在養野生動物給予合理經濟補償等善后處理問題,農業農村部昨天表示,對於在養野生動物善后處理,國家林草局先后發布了貫徹落實《決定》的通知、《關於穩妥做好禁食野生動物后續工作的通知》,昨天又出台了《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技術指南》,對在養野生動物處置、養殖戶補償、轉產轉業等作出安排,各地也陸續出台了相關政策。
另據北青報記者從農業農村部了解到,此次發布的《目錄》並非一成不變,而是可以調整的。在畜牧業發展和生產實踐中,如果確有必要列入《目錄》的,農業農村部將按照畜牧法規定,根據發展實際,經過科學認真評估論証后,依照法定程序對《目錄》進行調整。文/本報記者 張欽